舟山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0-12-14 10:31:26
来源:市发改委
关于印发2020年市重点建设项目投资
及形象进度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新区)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市重点建设项目年度投资及形象进度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相关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完成市重点建设项目年度形象进度计划。市重点建设项目要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发挥支撑和带动作用,要把市重点建设项目形象进度计划,作为考核各责任单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主要依据。各项目建设单位要落实责任措施,细化计划安排,严格投资控制,依法有序建设,力争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
二、全面优化保障市重点建设项目要素需求。要及时协调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政府要切实负起征地拆迁、政策处理第一责任人重任,优先安排并保障建设用地、供电、供水、供油等。各金融单位要优先安排市重点建设项目贷款融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及时、足额到位配套资金。要广泛宣传重点建设项目的意义,以及重点建设领域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市重点建设项目单位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和制度建设,规范招投标和采购行为,努力创建廉洁工程。
三、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要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意识,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努力争创精品工程、优质工程。各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所在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抓紧抓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项目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所在地政府和市属有关部门是项目建设的监管主体,要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
四、全面加强联系沟通和信息报送制度。市重点建设项目要加大上下左右联系沟通,信息报送务必做到及时准确、实事求是、没有水分。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在每月1日前,向主管部门报送工程建设完成情况。各县(区)、功能区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审核汇总并于每月3日前报送市重点办。同时,对项目实施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好的做法和经验,也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联系人:邱晓岚 联系电话:2280630
电子邮箱:zszdb0580@163.com
附件: 1、2020年舟山市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及形象进度计划
2、2020年舟山市重点预安排项目名单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