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校园安全督查机制。充分发挥“校园综治警务室”作用,协同公安、交警、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文化市场等部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督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校园及周边问题整治行动,维护校园及周边的安全和稳定。
二是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学校 (幼儿园) 安全工作履职情况考核机制,2023 年起实行校园安全年度工作考核等级制,以此加强对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的跟踪管理和综合考评。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学校、幼儿园的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在“平安校园”创评、年度综合考核、表彰奖励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是继续深化“等级平安校园”建设。深入开展新一轮“等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建立平安校园创建动态管理、动态考核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校园安全层次,2023年全县“4A级平安校园”及以上达到 100%。力争新评“5A”级平安校园1—2所,“5A 级平安校园”达到 60%以上。持续保持平安校园创建全员参与、全体覆盖。通过“以评促建、以建促改”为手段的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师生安全素养,改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四是严格执行校园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制度。任何校园在重大事 件、安全事故发生后,要即知即报,口头报告最迟不超过30分钟,书面报告必须在一小时内完成,并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处理,因迟报、漏报、谎报、瞒报重要信息而延误事故处理、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是进一步推动家长落实监护责任。统筹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致家长一封信等各种家校沟通渠道,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好学生看管监护责任,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责任意识,重点强化对家长预防学生溺水和网络诈骗的教育提醒,努力降低各类事故的发生率;主动寻求家长和社会对安全教育的支持和帮助,将生命安全教育作为家长学校的重要工作内容,将安全教育从学校延伸到家庭,合力为孩子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嵊泗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