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市级引进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创新载体认定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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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舟山市引进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创新载体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舟科办〔2019〕7号),经各单位自愿申报、各县(区)科技局推荐、形式审查、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2022年度认定的市级引进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创新载体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21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与我局联系。 公示受理电话:2187172;邮箱:kjjjgdw@aijiajjw.com。 附件
舟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1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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