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地下空间布局结构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采用多点分散的模式,主要集中在公交优先通道的主要站点、城市公共活动聚集、公共建筑的开发强度高、建设强度大的地区及规划的各类商业区。
第2条 地下空间利用分区 (1) 重点开发利用区,包括临城、勾山、小干片区。通过公共建筑及交通枢纽等地区地下空间的连通,实现综合开发。 (2) 整治提升利用区,包括定海、沈家门片区。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改造地块,尽可能考虑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提供地下停车、市政设施及部分商业服务设施。对于穿越历史文化名城、历史地段和文保单位的地下空间开发应进行严格的可行性研究和审查。 (3) 一般发展利用区,包括甬东、东港、盐仓、鲁家峙、长峙、白泉、马岙等片区及工业邻里。结合地块开发建设地下空间,以地下停车、交通集散、人防等功能为主。 (4) 低度开发利用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普陀山-朱家尖休闲旅游区。地下空间以地块配建为主,满足停车和人防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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